近日,我司发现个别恶意机构诽谤造谣同盾科技及CEO蒋韬,对我司及蒋韬个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,现我司在此严正声明:
同盾在此也敬告诽谤者及恶意竞争对手,任何一家卓越的企业,其核心是更好的服务客户,应把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放在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上,而不是通过恶意地诋毁和诽谤竞争对手来获取成功。同盾呼吁行业友商之间应良性竞争,企业生而为“诚信”二字,客户需要的是切实、真心服务,行业需要的是公平、有序竞争,社会需要的是协同、诚信立邦。
同盾科技同时委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叶志坚律师发布律师声明函:
同盾科技
2016年5月4日